服务指南

科研档案归档指南

一、科研项目归档范围

科研档案是指科研项目在立项论证、研究实施及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及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以及标本、样本等实物。归档是指在项目结题或通过验收后,由项目组将科研项目立项论证、研究实施及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及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科研文件材料移交给档案馆。

以学校名义申请或签订任务书合同书的各类科研项目均在归档范围,包括并不限于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科研项目。(具体归档范围详见附件1)

二、科研项目归档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实行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立卷归档的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对归档科研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

2.项目组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科研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科研项目完成或中止后,项目组根据科研内容和科研管理程序,结合科研项目特点将所形成的科研文件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履行审查手续后于结题验收后2个月内及时归档到档案馆。

3.分工完成的科研项目,应当以任务书、合同或协议等书面形式明确科研档案的归属,由牵头承担单位保存一套完整档案。参加单位保存本单位承担任务所形成的档案。

4.归档材料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实际相符,(若无法提供原件,可在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进行归档或填写归档材料未提交原件的情况说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体要求

1.归档材料应为原件,材料内容必须清楚、准确、与实际相符;

2.材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3.归档材料依照“归档范围”顺序依次排列,并与移交目录能一一对应;

4.归档材料左侧装订(可选择不锈钢订书针、线装、胶装,装订前需去除材料中的塑料制品);

5.填表日期应为8位阿拉伯数字(20200101)

(三)归档流程

1.档案馆网站→下载中心→科研档案归档相关表格(科研档案形成简历表、科研档案归档范围、备考表以及科研材料归档目录),具体填写规范见附件2参考示例;

2.携带归档范围要求材料到良乡徐特立图书馆一层南侧档案馆112室办理移交手续,联系电话:010-68918847。